药品审评中心三合一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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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4-25 1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划分以及《药品技术审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对于技术审评完成后、须开展样品生产现场检查和样品检验工作的品种,由中心业务管理部负责对其生产现场检查报告、生产现场抽样检验报告以及技术审评报告进行综合(简称“三合一”),形成“三合一”综合意见。详情请参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站。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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