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如同清朝时的长辫子一样,是中华民族的耻辱见证,如何批判?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1-4-25 2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光年间(公元1821),由外国人开办的耶稣教会发起天足运动。“长老会后学”的史子武编著《劝入脚图说》是第一部宣传放足大众性读术,于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由上海书局石印出版(这部宣传放足大众性读物。不过当时的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教会非常抵制,所以,这本读书虽然蔚为先声,却影响不大)。这一时期由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的大力倡导,在上海、广东相继成立“天足会”,一时间四方响应。辛亥革命后,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实行“放足”。提出口号“不要小脚女为妻”,马路上树立“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渐渐使缠足陋习走向绝迹。史料记述:民国以前,妇女从五六岁开始用布缠足,使足只能拇指伸直,其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4-25 2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剃发易服不是耻辱,只是对于当时认为中原地区为中心,汉族统治为正统的汉族士子来说,接受满族的统治是不能愈合的伤口,其实这是一种狭隘的民族观。唐朝的开国皇帝李渊也有鲜卑血统,算不得是真正的汉族人,但他的统治也被接受了;元朝更甚,连汉族的混血都没有,就是货真价实的蒙古人,不一样也有统一和太平盛世吗?为什么一定要揪住清朝不放呢?而且,缠足和清朝没有直接联系,而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4-25 2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2楼。中国最大的耻辱就是剃发易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4-25 2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缠足只能说是个丑习,不能说是耻辱因为缠足是中国人自己搞出来的。辫子是当时外来者入侵中原后强逼汉人剃发所以它是耻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