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以前是商品房证件齐全,08年被拆迁了,10年分到的房子,现在却没有拿到房产证, 看了你的回答说商品房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2-1-5 07: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以前是商品房证件齐全,08年被拆迁了,10年分到的房子,现在却没有拿到房产证,看了你的回答说商品房拆迁后还是商品房,请问相关的法律是哪条,一定告诉我什么法律还有哪条,跪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5 07: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要把商品房的定义搞清楚,感觉你的意思被拆迁的是商业用房。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一般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协议内容中,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追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面只说了小区全部建设好发房产证,但是我们小区还没有全不建设好我现在急着卖房子,但又不知道以后房产证的性质,买主也不相信我以后能有房产证.所以要找到法律,上面有这条规定证件齐全的商业用房被拆迁后以后有房产证,这样人家才敢买我房子.我一直没有找到这样的法律,只是在网上看见您还有其他很多人也这么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5 07: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第八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所以并不一定你的商业用房就给你调换成商业用房,但是一定会按商业用房给你补偿差价或者多补偿些面积。房产证应该在协议里有约定,一般是当时就给办理的。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5878833.htm?defds123redirected=alad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