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漏记帐的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8-5-25 13: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3月我们有一块场地出租给一个单位经营,当时承包单位拿了5万元给我们老板做押金,我们的老板直接就拿那笔钱用到别的地方去了,公司财务也没出账。现在2008年承包期满了,财务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而且还是通过税务部门的人知道的。税务的稽查人员告诉我们财务说:对方的账上有一笔“其他应收款—押金50000”,到结算的时候要退回承包方的,我们这边都没有数。要怎么办才好?我想现在是不是可以补救呢?我可不可在2008年的4月,出一笔帐:借:其他应付款—**承包单位50000,贷:其他应付款—老板50000(因为以前老板曾经用自己的钱来垫付了公司的工程款,公司帐上有“其他应付款—老板55万)不知道这样做能不能行得通???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吗???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25 13: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就是要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25 13: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来看,这是唯一的办法,否则,你还的向另外一个单位要回55万呢.但,我不仅要问,其实这是三笔业务,第一: 抵押金没有入帐第二: 老板的垫款没有入帐第三: 老板用抵押金抵冲自己的借款也没有入帐.这样的企业太过于家族了.还是离开的好,不然要出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