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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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5-26 2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外婆在5年前死亡,随后几个月我母亲的妹妹(我六姨)也意外死亡,请问我六姨的丈夫和儿子能继承我外婆的遗产吗。(我六姨死亡之前还未分配遗产)。 还有我六姨的丈夫在4年前也再婚了。
请多帮助一下能帮我解决我一定会追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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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6 2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属于转继承了。你六姨作为你外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则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即由你六姨的丈夫和儿子继承。但因你六姨应得的遗产份额已构成其财产,该部分财产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她的丈夫和儿子作为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遗产时应该先从中分出应归其丈夫应有的部分。也就是说,这部分应继份额先分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给她丈夫,属于她的另一半由她丈夫和儿子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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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6 2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外婆没有遗嘱,她的遗产应该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这些人中只剩下子女了,那就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在遗产分割前,你六姨去世,那么她原本可以继承的那一份就由她的继承人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了。她丈夫在她去世后再婚,不影响他继承她当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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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6 2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姨的儿子能继承,是继承法上的代位继承。就是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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