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有2个子女,房子的产权交给女儿,但如果女儿卖掉房子的话要分一半的钱给儿子,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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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7 0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夫妻做遗嘱公证,有两个子女,按老夫妻的意思是:第一,将他们名下的房子的所有权留给女儿。第二,如果女儿卖掉房子的话,卖房所得金额的一半归儿子所有。相当于一个附条件的遗嘱,这样写是否合法?如果他们的女儿把房子卖了却不给她的哥哥,哥哥是不是可以凭遗嘱的第二条起诉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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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夫妻立的遗嘱有效。继承人不安遗嘱执行,违法侵占他人财产,触犯刑法。作为继承人的哥哥,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追问那遗嘱既然写了将房屋的所有权给女儿,那女儿在两个老人过世之后就应该取得了房屋全部的所有权,女儿怎么处理不就是她自己一个人的事儿了吗?如果两个老人想把房子的收益给儿子的话,那应该事先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的所有权平分给两个子女才对埃房屋的所有权不是都给女儿了嘛,那她不是就有取得所有收益的权利了嘛?如果还要给儿子的话,是不是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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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这叫做有条件继承,当符合某一条件时按该条件下的方式继承,当符合另一条件时,就需要改变继承方式。这说明老夫妻即照顾女儿的居住,有疼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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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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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的,老人的意思是想房子产权给儿子和女儿,使用权给女儿。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希望哥哥和妹妹按老人意愿处理事情。别去法院处理事情,那不是老人想看到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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