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人所创造的美。假如说一切美都是人类无意识的创造物的话,那么艺术则是人类有意识地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存在物。换言之:它是本质先于存在的存在物。这个本质就是美。任何事物,它必须首先能使人感到美才可能成为艺术。艺术的内在目的性是同情,有情而欲与人同,于是有表现的需要。表现的需要也就是同情的需要。所以它对个性的追求也就是对更为丰富的共性的创造。所以它对变化、差异和多样性的肯定,也就为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所作的贡献。
作为情感的表现,所谓艺术设计,实际上是一个意境问题。若问艺术设计创造了什么,回答就是创造了意境。什么是意境,意境就是一个由物质媒介(例如色彩声音、平面表现等等)组成的活的有机整体,其结构和运动轨迹与不同艺术家的感情或心绪(我们通常称为感情)相对应,从而具有那种感情或心绪的表现性。设计不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态度和观念,一种规划(计划)的态度观点。设计是包含规划的行动,为了控制它的结果,它是很难的智力工作并要求谨慎的关键的决策。它不重视把外形摆在最优先地位而是把与之有关的各方面后果结合起来考虑,包括考虑经济、社会、文化效果。设计从根本意义上讲是社会和文化思想的反映,因此设计艺术从某种角度上说,是一种对社会的理想。讨论设计艺术的发展趋势,先要看看人们对社会的理想模式,或要求、或幻象、或期望、或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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