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归属问题(希望快点有答复.时间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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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1-7 0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租了一套用房,房东夫妇因感情问题,男方要求我家搬出,自己入住,但是房子是由女方的父亲在婚前全额付款,再曾送给女儿,可是房产证上登记的夫妇双方的名字,请问男方是否有对这套住房的使用、处置等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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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而且你现在住在里面也会有很多是非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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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上登记的夫妇双方的名字,,那说明这房屋的主人是夫妻共有。男主人有权利收回他自己的房屋使用权和处置权。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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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谁买的,只要是2个人的名字就是共有,哪怕不是夫妻,写2人名字也是共有了。你租房有没有合同?有的话他们提前终止合同要给你赔偿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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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男方是有处置权的,但是你要是有租房合同的话可以要求他们按合同执行或者赔偿你的损失,如果要是离婚的话,男方可能会一无所获的,法律规定在被赠与人损害赠与人利益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收回赠与!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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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7 0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有处置权,但是这事还是协商,因为他得陪你违约金呢,建议楼主跟房东聊聊。有什么事说清楚。两口子的事难弄,实在不行楼住就只好另寻他处了。但得陪违约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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