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中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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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6-1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2008年2月6日,也就是除夕当天下午一点三十分左右,在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城北路发生了一起狼狗咬人事件,一条家养的狼狗在十多分钟内将人行道上行走的三个行人咬伤,该狼狗的主人要()
A.承担刑事责任
B.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行政责任
D.受到行政制裁
为什么答案选B? 为什么不是A?
答案是不是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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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1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咬人的是狗,而不是狗的主人。狗的主人当然没有触犯刑法。然而,狗没有能力履行“刑事”责任,狗的主人当然要为要对狗咬人对别人造成的伤害负责。所以狗的主人就应当履行民事责任,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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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1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狗咬人,狗主人并没有触犯刑法,所以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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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1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构成犯罪啊 没有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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