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款收据及起诉的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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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6-20 05: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有人拿着一张收款收据起诉,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发票,那人只能以收款收据的形式进行起诉,请问各位知青人士,他所持的收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我方拿不出有力的证据,那么这场官司我方有把握打胜吗?
2。我记得商法老师有说过,收到法庭信函的那日算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后才得由本人或是代理人上法庭审理案件,请问是这样的吗? 十分感谢您了。。。。救急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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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0 05: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1、收据是有效的证据。收据上一般有事由、有金额、有对方签章,是对方曾收款的有力证据。如果你们是被告,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会比较被动,可以设法辨称收款事由与诉讼请求无关。2、请注意:不是15个工作日,而是15日内。千万不要错过答辩期限!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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