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在70年代,在哥哥结婚以后,分家单独过日子!并签定分家单:1.分给哥哥50斤小麦2.人民币300元3.由弟弟来赡养两位老人.此分家单没有弟弟的签字,并且弟弟没在现场没有此分家单,当时只有三位见证人在场,此分家单是否成立合法!
在此以后,两位老人一直住在弟弟家,98年父亲因病去世,而母亲还是一直住在弟弟家!哥哥只是一年当中,有半年时间,给老人送饭,其余半年由弟弟负责.
2000年当地政府,响应国家政策,让每家的中年人带一位老人参加养老保险.按照规定老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因为老母亲自从父亲去世后,就患上了老年痴呆!所以养老金一直由哥哥领取,并没有交给老人.就此事弟弟与哥哥产生分歧.在村里调解未果下,又请上一级主管单位进行调解,还是没有达成一致!就此事,就应该如何解决!此事,弟弟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应该怎么起诉,现在没有起诉人,来起诉!怎么来解决此问题
能解决问题的再追加100分!
我要说明的是:弟弟现在提出,老母亲要轮着在弟弟和哥哥家住,一人一个月,或者一年一换,养老金一人一半就行!或者老母亲还在弟弟家居住,养老金全给弟弟!哥哥不同意!调解不成情况下,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来起诉兄弟两人在养老的问题!弟弟就是想通法律手段来解决此场纠纷!但起诉人好像除了哥哥弟弟之外的侄女外甥等等,但老人就两儿子,谁来当起诉人,来起诉哥哥和弟弟,老人的孙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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