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杀之后的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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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6-22 17: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6月21日早八点,在湖南郴州临武县的大冲乡谭家村发声了一起特大凶杀案.谭发与同村人金发生口角,在不停的争吵中双方都动起手来.谭发失手用石头砸中金的头部导致当场死亡.谭发一看金已经死了.十分恐慌当即报警自首.....

直到今天凶杀案发上已经过去了30多个小时,在这三十个小时里发生了一些我们常人不敢想的事...

被害者金的孩子回了家,把其父亲的尸首放在了谭发弟弟家.可当时谭发的弟弟并不在家,他们把死者的尸首用床单包起来放在谭发弟弟家的客厅中间. 并且打电话威胁谭发弟弟一家要找人回来报仇......晚上,死者家属一个个拿着大锤在谭发弟弟家一顿乱砸,一时间一个好好的家变成了一堆废墟.而现在那具尸体却还在那个废墟之上........

死者已经去了,凶手也自首了....他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为什么事情不能就这样平息,而是越演越劣.难到一人犯法还要株连九族不成??????据我所知谭发的弟弟并没有参与到案件本身,照理说谭发弟弟不应该受到这么大的牵连.哥哥犯了法弟弟也有罪??

就算抛开这些不说死都已经死了,是不是先让他入土为安?昨天到现在案发30多个小时那具尸首就躺在谭发弟弟家里30多个小时,而且是一栋已经破碎不堪的废墟上.郴州昨天今天的温度并不低最高温度可达35度.尸首就一直被太阳曝晒到现在.

为何让自己的亲生父亲受这样的曝尸之苦??为的只是要回一个公道???公道在哪里???什么是公道,你杀我们家的人我再杀你家一个!这就是公道了吗?就算一命偿一命凶手已经入狱了,等待他也是死刑呀!!!你们再这样伤害他的家人也是犯法的,你们这样的行为也是凶行呀!!是不是也非要等到法律的制裁?

先让死者入土为安吧!没办法让他活过来,至少让他能躺在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好好的休息.而不是躺在一堆废墟上.......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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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2 17: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重要的一点:杀父之仇是任何人都无法容忍的!金的孩子在得知父亲遇害 不可避免地丧失了理智 于是将谭发及其亲属一并视若仇敌 虽然死者不可复生 谭发也已经自首 但这根本就不能弥补金孩子的巨大悲痛 也不能使他恢复理智那么这时他将何去何从?只有将父亲的遗体置于谭发弟家 以示其“不杀仇人,誓不为父亲安葬”的意志 才可暂时平静心情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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