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我对窗子的改动计划是否能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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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6-26 17: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04年买的房子,小区建造的时候统一安装的铝合金的窗子,当时自己想换装塑钢的窗子,但是小区物业提出颜色不统一,不允许安装,07年物权法出台,我想请教一下,现在换成塑钢的物业能不能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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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6 17: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换,墙内是业主的专有部分,属于业主专有,只要不影响房子整体的安全使用就可以。小区物业提出颜色不统一来抗辩,是不能成立的。但是如果你安装窗户到了强面以外,就是不行的了,这需要经过小区的业委会的同意。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墙内是业主的专有部分,属于业主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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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6 17: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换窗的权利,物业也有要求建筑外观统一的权利,两者的权力互相抵触时,法律会优先照顾权力比较高的一方。很显然,你的物权要更高一些,所以你完全可以换。当然,为了邻里的和睦,也为了和物业搞好关系,建议你换的时候充分考虑一下整体外观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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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6 17: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私有,在不影响其他人正常使用和妨碍公共设施的情况下,你尽管放心的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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