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有七八年了,老是拖欠工资,节假日不休息,工资低。不签订合同! 按新劳动法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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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6-28 19: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诉讼,要回工资后炒老板鱿鱼!!!!!!!!这样的老板太过分了!!!!!!!!!!!!!!!!!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依法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作出了具体规定,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据此,你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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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8 19: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不怕被炒鱿鱼的话去劳动监察部门告他肯定会赢我才拿到赔偿也是告出来的但是你要有耐心要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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