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20天,最长30天.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必须放车.根据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法律规定是不能收取事故押金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这种现象,一般来说,押金是为了保证伤者的治疗费用或者事故的赔偿费用,直白的说就是怕放了车,事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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