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四个债务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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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6-30 2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债是父母借的,其中有一部分钱用在子女身上后,子女也有义务还债,那么在父母死后遗产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情况下,子女是只需要还父母用在自己身上的部分,还是要连带偿还父母未能还清的部分?
第二,根据以上情况,债权人要证明欠债者子女也必须还钱的话,是自己举证吗?
第三,欠债者子女若不继承遗产,也是否照样要还第一种情况的债务?若属冤屈,也要自行举证无责任吗?若要还,债务的利息从何时算起?
第四,债权人为了索债,有权利或途径调查欠债人家庭成员的就业记录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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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30 2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1,父母借的债务,用途在所不问。只是在其遗产范围内,能还清还,还不清的债务消灭。不存在又在子女身上,子女就的全还。子女的什么不是父母给的呢。在实践中一般都会全还,毕竟能借钱的都是父母的的朋友2,不需要 只要要求还钱,子女拿出遗产清单,看是否足已还清即可债权人没有举证责任,唯一的责任是拿出欠条就好啦3,不继承遗产,直接从遗产中实现债权就好啦 ,子女当然不用还冤屈和还债没有关系,钱是父母借的他们的财产还,和子女无关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4没有啊 这是隐私,公安都没有,债权人有何权力?? 只能调查父母留下的遗产情况祝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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