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保税区核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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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7-1 17: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要有两个问题:
(1).有一票货出口到保税区,因此银行水单与平时的不一样。到外汇局去核销时,里面人说无收汇来源,请问这不能核销吗?
(2).我有一票货最终客人是国外的,因此水单是从国外汇来的,也就是平常的那种。但由于特殊原因,又必须先出口到保税区,因此报关单上的运抵国是中国,和水单好像不符,但金额没差,因此我不知道拿着这个水单与这份核销单能否核销掉?
烦请各位外贸高手回答,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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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1 17: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保税区视同出口,水单为什么会不一样呢,不管你出口到哪里,只要客人的钱是从国外汇来的,都可以使用.无外汇收入来源,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水单和报关单实际上关系不大,只要有金额就行.一般来讲外汇局不会太关注你这个钱到底是哪个国家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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