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过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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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8-7-15 1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公房过户的问题!
情况如下:
我爷爷在世前曾在上海工作,当时在闸北地区自己盖了一间小屋子,在当年闸北改造时给我爷爷分了一间屋子,有产权证(写的我爷爷的名字),后来我爷爷生病就回江苏老家,一直到去世。期间房子一直在交公房使用租金,一直交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后来就没有缴纳。后来就我们也没有人回上海来,也就没有理这个房子。
最近了解到这个房子被单位租给了其他的人居住,请问此种情况我们还拥有该房子的产权么?如果拥有请问如何办理产权的交接?
谢谢!
补充:
是租用公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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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15 1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办理产权,先到单位以及物业办理公有住房上市有序,办理完上市手续以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产证,办理完产权就可以出售了,快去办理吧,不然单位以为没有继承人将房屋收回后出售了,再维权就麻烦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给我写、发消息,希望可以帮到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凭证就是使用权证明,这个房子你享有长期使用权,凭这个凭证可以先办理使用权转产权手续,然后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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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15 1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产权证和土地证有的话都可以过户的也就是可以卖的。如果没,那赠与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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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15 1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不能完全说是公房,因为是有产权证的,但是但这当中牵扯到一个租金的问题,虽然长期未交租金,但是并不能说明,产权人放弃了对财产的支配权。首先,你应该做的是带上原来的产权证 去上海你爷爷的原单位协调处理一下这件事情,完全收回支配权有点困难,但是肯定会得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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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15 1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承租的公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可以申请继续承租。既然你们一直未申请继续承租,也长期未缴纳租金,单位是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从新分配的。现在你们和该房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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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15 1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房屋问题在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像北京上海这些地方具体区别要比别的地方多而觉得你也没有说的很清楚你说你爷爷有产权后来又说你们要教什么钱之类的我个人认为对于你爷爷的那个公房你们起码会有些受益的地方现在一点没有是不可能的一般就我所知起码会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利当然你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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