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陪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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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7-2 17: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对象开车转弯时,斜对面有个人骑自行车撞到了我对象车上,最后交警判我对象全责,骑自行车的人受了点伤花了近5000元药费,我对象要求对方将药费发票拿给保险公司,因为之前都保险了,只有拿发票才能给陪付,可是对方不给发票一定要先把钱给他,他才可以给发票,请问这样合理吗,现在对方要起诉,这个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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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 17: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一直是拿到钱了才能给你发票,不过也可以和对方协商,先把发票给你让保险公司先赔付给你,差额部分再由你来贴。不过如果对方要起诉你的话,你肯定输,不过让对方起诉的时候带上你的保险公司的话,在交强险范围内事故损失是全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你最多一个律师费,当然你也可以不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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