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紧急求助!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08-7-7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4月7号进一家私营企业,从事厂车的大客驾驶员岗位.当时说好试用一个月,保底工资1800,5金全交,一个星期休息一天,但强调经常加班.晚上加班,星期日加班都按照小时算的,3个月就休息了一天,可企业2008.6.11出台了新规定说加班不按照时间算,按照5分钱一公里算,我厂车就接送员工,加班就开20-30公里啊,加班就几员钱.小车驾驶员没啥影响,他们出去里程数多还有出差补贴费,我的影响最大了,因此和领导商量解决问题,可他们说要么做要么走人没商量余地的.因此6.22我也拒绝执行加班,因此6.28单位领导就要我不要做了,没有给我书面的辞退报告,工作期间一直未给我交纳任何保险,
以这样的情况根据新劳动法可以索赔.5,6月份双倍工资赔偿,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补交入职起的各项社保金 对吗?
我在那里从2008.4.7---2008.6.28做了2个月22天
双倍工资,是基本工资1800为标准还是实发工资为标准啊?
大概有多少钱啊?
谢谢热心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7-7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企的话你没有劳动合同吧,我想他会跟你按1800元,另外五金之类的,没有劳动合同就不用想了,沿海一带的厂90%以上是没有交三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7-7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能够证明你与企业的劳动事实,就可以到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举报,申请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你再申请仲裁。 双倍工资是指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你未工作满12个月,就要参考同岗位的平均工资。 你所说的赔偿事项基本差不多,但是那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怎么来的?既然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就不存在企业辞退你。你还要要求企业支付工作以来的加班费,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7-7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劳动合同才能说话。。没有那你可以自己撞墙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7-7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工资为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7-7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凉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