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是不是可以对员工减少公共假期的长度并且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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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10 1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在新疆乌鲁木齐从事酒店业的工作人员,春节马上来临了,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事情,但是知道酒店给员工的放假安排之后我就开心不起来了。元旦的时候本来应该是休息3天,但是只给了我们一天休假,其余两天没有任何补助和加班费。然后马上到春节了,本来应该是休七天,现在给我们减到了三天,然后我本身是少数民族回族,酒店给我们说少数民族在春节只能休息一天。当时我很想骂酒店的管理人员是不是在搞民族分裂,春节是全中国人的节日,又不是针对汉族的节日,为什么我们只能休一天,你们就能休3天,而且本来是休7天的假为什么能缩减到3天甚至1天,并且一点补助和加班费都没有???难道真的有相关法律存在?我现在就想知道这个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我去到哪里能投诉?请能帮我的人想想办法或者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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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step1致信贵酒店管理公司,向贵酒店管理公司获得相关问题的答复step2致信贵酒店业主公司,向贵酒店业主公司获得相关问题的答复step3如以上负责人的答复无法令你满意,可直接询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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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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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行了!要是他要你加班,那就得支付两倍或者三倍的工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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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追问先谢谢你,你回答的超级详细,还是没说这种情况在酒店业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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