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一件民事案件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08-6-9 2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问一件民事案件,经过大概:A某在一家公司做店长,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在他接店时,旧店长清点货物时,由于身上没钱,写了600块的欠条给该公司。某日,A某要离开公司,向公司经理辞职,经理告诉他,你人要走可以,但是你要填补上那600块。A某很生气,就带着店里刚卖出去的钱款两千块跑回了家。事后,公司经理划了A某下面的员工,并辞退他们。并要A某索回钱款。 请问:A某须如何处理催款这件事?还?还是。。。处理时需要注意些什么?谢谢!请精通法律的朋友指点!
该公司违反了什么法律?可能受到什么法律惩罚?A某违反了什么法律?可能受到什么法律惩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6-9 2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而这个公司并没有这样做.但不影响A的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以及A因此因享有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可以辞职,于30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有关工作.这种辞职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不可以用任何方法阻碍辞职.所以公司让A还600是不对的.当然A也不能拿走公司的2000,这样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这笔钱是不属于A的.其实,A完全不用紧张,公司600元的债务的债务人,不是A,即使公司告A,在法律上也不会承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6-9 2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块怎么可能构成侵占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6-9 2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不同意见,A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根本没有必要还钱,没有垫付的义务,公司不可以让A还钱。公司经理更没有权利要求A手下的员工还钱。如果A构成犯罪也不会是盗窃,应该是职务侵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6-9 2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法律是保护事实劳动关系的,其次作为一个店长也就是作为店的法定代表人对于600块钱是有权作出决定的吧(主要是看公司是怎么约定的)我认为不应该让A还钱,但是A也应该承但一些后合同义务,比如说证明旧店长的确在该公司借过钱,再次A因为生气而挟款跑回家是违法的,应及时返还,否则应承担刑事现任。最后该公司解除A下面的员工是违返劳动法,新订立的劳动法应该说是保护劳动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6-9 2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还 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没有违犯法律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