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 现在跑了 没有任何财产 只有住房公积金,我若起诉的话,能作为保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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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0 1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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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住房公积金只是为了缴纳人买房产,装修等专用,专款专用,其他方式无法提取出来。如果当事人提出那笔钱来后,你可以申请执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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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参考住房公积金一旦存入了银行,银行为其建立了个人户头,就作为了一种个人存款,由银行支付存款利息,其性质属于个人存款。既然是存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因此,法院可以执行,但若被执行人没有住房,必须以此购买房屋,一般法院不会执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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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0 1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房公积金是会停止缴纳!但现在不能作为诉讼保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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