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人去住一家宾馆,三人间的房价是300元,他们每人凑了100元交给老板.老板说那天刚好打折,250元就够了,于是让服务员退50元给那三个人.结果服务员自己贪污了20元,把剩下30元退给那三个人每人10元. 好吧,问题现在就是:每人交了100元,每人又退了10元,也就是说他们每人付了90元,三个人总共付了90*3=270元,加上服务员贪污的20元,总共才290元,为什么会少10元钱?那10元钱哪去了呢? 不能用270+20来算 因为270元是他们三人最终付出的钱,20元服务员私吞的钱,250元是老板最终得到的钱 以服务员为交易的终点:三人最终付出270元-老板最终得到250元=小二私吞的20元 以老板为交易的终点:三人最终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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