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何处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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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1-1-8 0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2011年10月5日郑州市三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青峰和常春甫等5人在新密市区西大街新西浴池旁,以非法暴力手段将我好友驾驶的豫AYW818蓝色道奇汽车(价值35万余元)抢走,先被三丰公司藏匿,后被过户在常春甫名下(车号:豫A286PD),新密市公安机关包庇犯罪嫌疑人,时隔半年之久至今仍未得到依法处理,给我好友和他的家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人身威胁,迫于多次投诉控告仍无结果的无奈,只好向百忙中的公安厅领导反映,恳请上级领导能主持公道,立即责令郑州市、新密市公安机关依法尽快严厉打击刘青峰、常春甫一伙为害一方的社会黑恶势力。
  有关事实如下
  2011年10月5日上午10时许,在新密市区西大街新西浴池旁边,我好友办完事准备驾驶我的豫AYW818蓝色道奇汽车离开。刚上车就从车前跑上来一名身高1.80左右体态略胖的男子拽住车门不让走(至今我好友不知此人是谁)。紧接着他又叫来了常春甫和吕红敏等5人(还有三人我好友都不认识,且一人还穿公安制服,后查证系假冒公安干警)。常春甫和吕红敏先是在前排坐对我好友边掐脖子边打边抢车钥匙(伤情有照片为证),后吕红敏和胖男子又强行把我好友劫持到后排座,吕红敏拽着车钥匙环把钥匙从遥控器里拽了出来,我好友死死抓着遥控器不放,他们就打我好友。吕红敏边打边说再不拿出来弄死你,在他们抢我好友钥匙的过程中,穿制服的一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好友的同事知道他的车辆被抢后,立即报了110。
  常春甫和吕红敏等5人抢走钥匙后,三丰公司人员开着车拉着他们们上了开阳路。车开到开阳路时,好友的同事打来电话,好友大声说我的车辆被抢了、我被绑架了,好友的同事立即报了110。吕红敏和胖男子就打我好友,吕红敏还说把我好友拉到米村弄死他。
  车开到北环路未来城市花园后旁时,开车的打电话说:他报警了敢回公司不?电话挂后他就调头又沿原路往回开到了位于新密市北环路京密高中东边的三丰公司楼后。车停后押我好友的人把我好友拽下车又是打又是骂的把我好友押到了三丰公司大厅。进大厅后一名瘦高男子(后证实此人系郑州市三丰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刘青峰)对我好友说他岳父欠他们三丰投资有限公司钱,要我好友帮他们找到他岳父,找到后就让我好友走并把车还给他,然后他就让开我好友车的男子把我好友的车开走了。
  刘青峰让我好友跟他岳父联系,打了几遍都不通。他们认为我好友是故意的,就威胁要是找不到就废了我好友,连他家人都不放过,并又打了我好友,我好友反抗着说只要他不死非去告你们,他们笑着说公、检、法都有他们的关系,其中一个人给我好友说:我们公司的后台老板是新密市检察院某领导和政法委某领导合伙开的,弄死你就跟弄死蚂蚁一样,你告到哪都告不赢。这时我好友电话响了,刘青峰让我好友接了电话。是110打的问我好友在哪咋回事,我好友说在京密高中门口。刘青峰知道是110的电话后,等我好友挂了后,他就向青屏派出所办公室打电话问朱宏建所长上班没有。后来110出警警察到了,他们才放了我好友,让警察把我好友和常春甫一起带到了青屏派出所。
  三丰公司经理刘青峰也开着车跟到了派出所,和接待我好友的派出所干警说了几句话就走了,他走后派出所没有做任何笔录,常春甫就早早的溜了,后来派出所人员也让我好友走了,我好友对派出所的人讲刚才他们几个把我车抢了,青屏派出所那个干警就说你们有经济纠纷这不归他们管。
  2011年10月6日,我好友去新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刚向宋海涛警官说我的车5日在西大街被抢了,他还没等说完就说你们有纠纷不受理,我好友很不明白他还没说完宋警官咋知道的那么清楚并且还知道啥车,还是什么笔录也没做就让我好友走了。我好友万般无奈,在2011年10月8日新密市委王铁良书记大接访时,去新密市信访局上访。新密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怀义在接访大厅截住了我好友,他看过材料后说他给处理,我好友说我要见见王书记,向王书记反映情况,为什么刑警队和派出所对公开抢劫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梁怀义副局长说:“你先回去吧,我一定给你处理好,如果处理不好再见王书记,你今天见见王书记那也是我处理。”我好友听了梁怀义副局长的话后就走了,没有见到当天接访的王铁良书记。
  此后,我好友多次与梁怀义副局长电话联系。只到10月10日刑警队一中队才通知我去做了笔录,10月11日下午办案民警宋海涛警官就把我好友叫到三丰公司了解情况,他们不承认抢车的事,办案民警就训斥了我好友。我们很不明白当天的事情有证人、有监控,为什么还要我好友一起到三丰公司了解情况,监控调出来一看不就知道事情真相了吗?10月21日早上8点半我好友又去刑警队,中队长刘增强他说:“你走吧,正在调查。”我好友问立案没他说没有只是受理了,每次去刑警队他们都说在调查,事情过去半个月了没有任何结果,我们认为办案民警的行为是渎职。10月25日我好友到郑州市公安局控申处信访,郑州市公安局电话通知新密尽快办案。10月31日刑警一中队通知我好友做了第二次笔录,当天就下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新密公不立字〔2011〕0009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常春甫等人无犯罪事实。此法律文书非常粗糙,2011年10月5日我好友的车辆被抢却被说成10月10日,我好友当天即报案却被改成10月8日,哪有先报案而后车才被抢的道理呀?!
  我们接到通知书坚决不服,我们不明白公安机关以什么根据认为我好友和他们有经济纠纷,为什么会说他们打人绑架抢车的行为不违法。后来,我们多方打听,才知道在抢我好友的车和殴打他的人中,那两个叫常春甫和吕红敏的,他们曾和我好友岳父一起在宁夏做过生意,据说是搞非法传销。常春甫和吕红敏抢他车的原因可能是,他们认为他岳父李黑妮赚到钱了,他们没赚到所以才会抢车打人,目的是要我好友帮他们找到他前岳父,向他前岳父敲诈。在公安局调查期间,他们做伪证说我好友也参与了非法经营。事实上,他们和我好友岳父一起在宁夏期间,我好友我们一直在新密市超化镇福泰煤业公司采煤队上班,我们均可以证明。我好友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请他们调查,可他们一次也没有向我们了解情况,只是听信常春甫和吕红敏的一面之词就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在这里我们向上级领导声明,我好友和三丰投资公司刘青峰、常春甫、卢红敏等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他也从来没有参与过非法经营,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出好友和他们有经济纠纷,好友诬告了他们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2011年11月12日,我好友向新密市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侦监科的魏春霞科长接到我好友的材料后说他们要学习,让我好友等半个月。半个月后我好友又去检察院问情况,她又说还没有看卷呢,等调了卷就通知他。一直过了一个多月她才通知我好友,告诉我好友说我参与了非法经营,常春甫和吕红敏行为不违法,没有犯罪事实。我们很不明白,当街打人抢车还限制人身自由这么恶劣的行为不违法?要怎样才违法?为什么他们只听信常春甫和吕红敏的一面之词呢?为什么不调查我好友呢?
  就在这期间,也就是2011年12月12日,我好友的豫AYW818蓝色道奇汽车不知怎样就被三丰公司过户到了常春甫名下,车号为豫A286PD。我好友的身份证复印件我向新密市公安局和新密市检查院递交过,不知道常春甫是如何得到我好友身份证复印件的。我好友的事情在没有结果期间,常春甫和吕红敏又纠集他人绑架了一名叫李香枝的女士和一名叫朱梅荣的老太太,这两件在新密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可是新密市公安局仍然一样没有处理,像这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劣行为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管呢?这样那还有老百姓的活路啊!
  2012年3月8日我好友又去新密市信访局上访,王铁良书记接待了我好友,他看了材料后非常气愤,就问当时在场的公安局梁怀义副局长:当街抢车打人是不是违法行为?梁局长说是。王书记就又说:是,那你们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处理,梁怀义局长说马上调查。然后王书记就让我好友跟着梁局长走了。可是一直等到4月7日公安局才通知我好友说常春甫过户的手续合法,他们也没办法,我好友如果再上访他们公安机关最多也就是多写几份材料,也不会有啥结果。后来我们了解到,新密市公安局2012年3月31日去郑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做我的车辆信息调查,4月6日我好友的车辆就又被郑州市三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青峰和常春甫转卖了。种种情况表明,新密市公安局一直在为郑州市三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青峰和常春甫他们一伙开脱罪责,逃避法律责任。
  我们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恳请网友多多转载帮帮我的好友,是上级领导重视要求郑州市、新密市公安机关能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依法办事,抓紧调查,深入走访,迅速处理,依法惩治被控告人刘青峰、常春甫、吕红敏等相关犯罪嫌疑人,严查严办这股黑恶社会势力的保护伞,尽快追回我的被抢车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决不能听任这些黑恶势力在新密境内无视法律,肆意横行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以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此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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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不能善罢甘休,总会讨到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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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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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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