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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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6-28 21: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A本来在大陆结婚,后离婚。A本身有一些财产(多为不动产)。后又在台湾与C结婚。现在想问问A、C离婚,A可否继承C本身拥有的财产?若A死亡,C是否有权继承A本省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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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8 21: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适用法院所在地法有关继承的规定为:动产依被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不动产依不动产所在地法。由此可见,A、C离婚或者A死亡,财产继承问题应该遵循台湾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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