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问题,会计高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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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7-5 15: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公司是物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且是按税局规定的应税所得率10%征收所得税的,那么我们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可以全部登记啊?还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那样登记,然后超过部分调整应税所得额?另外,我的老总说,那些到酒店的餐费可以记到应付福利费上去,可以吗?金额有2万多元啊!还是只能记到业务招待费上面?谢谢。我还是一个新手,请各位多多帮忙!
如果把那些餐费登记到应付福利费,到时税局的人查账的时候会不会拣出来,然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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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5 15: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按核定税率征收,所以业务招待费应该不受5‰的限制。至于那些在酒店的餐费,还是放到业务招待费中吧,反正也是减少的企业的净利润。也更符合会计的实事求是原则。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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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5 15: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国家规定的是:业务招待费是不超过月收入的60%,年不超过5‰,余下的要调增企业所得税。所以你们老板想把费用放到职工福利费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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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5 15: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到业务招待费上面。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如果是节日会餐不知能否记应付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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