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立遗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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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5-7 1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遗嘱的有效期是多少?
2.指定继承人的时候,是不是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号码?
3.如果指定的继承人还没有结婚,但是以后会结婚,那么有没有办法让他的老婆无法得到这一部分资产?就是说我的东西只能给指定的人?还是我这种情况要等他结婚之后立遗嘱比较好?
我现在想对以后的财产做个提前处理,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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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7 1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1无有效期2不是必须,但保证名字一定跟身份证一致,否则可能因继承人不明确导致遗嘱无效。3遗嘱继承,就是指定由指定的继承人自己继承,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取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可以放心,现在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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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7 1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1.没有有效期之说;2.不需要。3.还没有结婚的继承得到的遗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之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除非是注明是对他一个人的赠与,建议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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