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球迷一家?版主?梨花剑君?得到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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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8 04: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K作者:peter8110提交日期:2010-05-2213:45:26访问:23回复:4
  楼主
  
  上诉人:peter8110
  
  被上诉人:梨花剑君
  
  上诉事由:无缘无故删除帖子,且不给合理正当的理由。
  
  事由:我在2010年5月21日发表帖子“拜仁国米大战预言贴”,内容如下:“鄙人预计国米拜仁120分钟内战成0:0,点球决战国米5:3险胜拜仁夺冠!”。
  
  后被梨花剑君版主隐藏,理由是“梨花剑君peter8110通知:你发表在『球迷一家』内的帖子《[欧陆烽火]拜仁国米大战预言贴》,因不符合本栏宗旨而被隐藏,有意见请与斑竹或社区编辑联系。”
  
  我实在不明白我这个帖子的内容有什么不符合本栏宗旨,我已发帖询问梨花剑君版主,请他做出明确的解释,至今未有回复。
  
  
  
  
  
  作者:peter8110 回复日期:2010-05-2317:53:51 
  1#
  
  呵呵!我明白了,这个版块原来都属于官官相护的啊!
  
  
  
  作者:八心海棠 回复日期:2010-05-2322:52:16 
  2#
  
  标题:[欧陆烽火]拜仁国米大战预言贴
  
  原帖子连接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ans/1/194582.shtml
  
  作者:peter8110 发表日期:2010-5-2114:56:00
  
  鄙人预计国米拜仁120分钟内战成0:0,点球决战国米5:3险胜拜仁夺冠!
  
  
  
  
  作者:八心海棠 回复日期:2010-05-2322:53:17 
  3#
  
  这就是你的帖子,一句话。
  不符合本栏目宗旨就是违反了版规,你的帖子属于灌水。
  
  
  
  作者:贾正晶 回复日期:2010-05-2323:25:43 
  4#
  
  感谢斑竹答复。
  请楼主阅读版规,发表符合规定的文章。谢谢。
  
  
  -----------------------------------------------------------
  
  这就是我前几天投诉梨花剑君版主所得到的答复,我仔细的看了一下版规,里面发帖标准是:
  
  一、发帖标准:
  
  1、鼓励原创,不欢迎转载(转载须注明)。
  2、发帖前请仔细阅读本版版规。
  3、发帖前请谨慎确认类别选择。
  4、标题字数(包括标点)限定在25字(一行)以内。
  5、请勿在标题内加入大量标题符号(例1:!!!;例2:???;例3:~~~)。
  6、请勿采用哗众取宠或容易引起歧义的标题。
  7、主帖字数不得少于100字(评选、求助、咨询、庆祝、预测、竞猜、投诉、申请、公告以及赛事直播、讨论帖等除外)。
  8、连载或系列文章,请尽量在同一主帖内跟贴发表,以便网友浏览讨论。
  9、[球迷一家]设有[体育贴图]子版,贴图帖请尽量到[体育贴图]版发表。
  
  
  看来版主是认为我违反了第七条的规定吧?可是,你们自己的版规写得清清楚楚,“主帖字数不得少于100字(评选、求助、咨询、庆祝、预测、竞猜、投诉、申请、公告以及赛事直播、讨论帖等除外)。”版规里明明写着预测贴可以少于100字,为何又说我违反版规?我对八心版主答复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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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4: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斑竹们没话说了吧?自己扇自己耳光了吧?根本就是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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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4: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对投诉版的判决不满,可移步至上诉申诉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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