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休婚假,被公司辞退,可否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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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5-11 2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向公司提出休婚假,公司一直拖延不批,直到要休假前的头3天,我再次找到部门经理说休假的事。公司就以试用期不符合公司岗位的理由将我当天解聘。请问我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去仲裁吗?我怎样主张。(工作期间一次活动中我负责的某环节被客户投诉过,客户对很多环节及人员都有投诉,并非针对我一人,而且我在解聘通知书上也签名承认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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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1 2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也不是随便解除合同。一般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其他要解除,要说明理由。如果公司仅因你休婚假,提出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至于被客户投诉,这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只能说你可能不胜任工作。就是能胜任工作,也要在试用期要有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要让员工知晓,而且企业要有证据证明员工都知晓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要告知你。否则,以此认定不能胜任工作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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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1 2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签字,就已经解聘,再去仲裁的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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