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想请教同意跟公司搬迁,因不习惯当地生活辞职有没有赔偿,怎么赔?我很急,请尽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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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5-12 0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7年10月底进入SZ公司,2008年10月1日签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即2011年9月30日到期,到2011年1月底公司告诉我要搬迁至GX[外省],我同意跟公司搬迁,我在SZ公司每月工资是800元,搬迁到GX公司后每月工资是1750元,现已在GX公司工作两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现在觉得在这里消费太高,想让公司再给加500元,如果公司不同意,我以不习惯当地生活为由辞职,按劳动法是否能拿到拿到赔偿?怎么赔?赔多少?如果能拿到几个月的赔偿,是按800元算,还是按1750元算?还有三年的合同未到期,又该怎么赔?

回答详细的本人另外奖励20分,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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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2 0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然后你们公司搬到外地了 你也过去了 这里当然是你同意了 然后去了之后 还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这个合同扔是有法律效益的 是不用在签合同的 你如果单方面辞职是不会赔偿的除非是他解雇你而合同未到期 你才能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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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2 0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动辞职,要求用人单位4个月的经济补偿,2个月的工资补偿,加班工资等,不行就投诉或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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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2 0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于变更了原劳动合同。但你还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试试以不同意搬迁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看看吧。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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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2 0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应该支付你8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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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2 0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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