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解除监管设备报废处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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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5-13 1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自动解除监管设备报废处理咨询
问题内容:我司是日本独资企业,在1992年免税进口自用办公,生产设备数批,例如:办公桌椅,模具,家用空调,电视机等.现在已经自动解除海关监管.但是现在有部分办公桌椅,模具,家用空调,电视机已经报废.我司计划把它们处理给回收公司.请问我司是否需要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证明".今后海关是否还会到工厂查看这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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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3 1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除监管证明”是因应企业要求而出具的,也就是说,企业不需要就毋需申办。另除非企业涉嫌提前变卖,否则海关亦不会核查正常已过监管期的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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