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手指头锯掉我们应该赔偿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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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5-16 1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工人5月14日说不干了,我和他结完帐。今天早上6点又来我家拉锯干活,他说他干不长。结果8点左右把手指锯掉了,我想问一下,他的医药费该由我支付吗?
我家其他的工人,我都给上了保险,唯独他今天刚来,又是短工,我想支付他20%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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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6 1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默认他在你这干活并且支付工资的话,那么你们的劳动关系就依然建立了!那么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伤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医药费肯定是你出的,具体赔付问题那就是你们协商了。 关键得说服人家干不干,20%的话似乎有点少!!按道理,你不仅得赔医药费,如果手指锯掉的多,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的话,可能还需要你赔付其他费用的!当然,这事还是民不告官不究的,关键是协商好就行,然后可以让他签个不追究协议!(我觉得做老板不能太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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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6 1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和他之间有合同的关系,他就是工伤,你应该支付其医药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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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6 1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单位,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你是个人,你没有终止他的服务,要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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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6 1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没办法,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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