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0年有俩项无形资产入账后没摊销,都是土地使用权,上个月才发现,请问怎么摊销,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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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5-16 15: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入账后什么都没做,俩项无形资产金额计106000元,而且这方面我没做过,详细点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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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6 15: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不能补提,从现在开始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借 管理费用 913.79贷 无形资产 913.79我是按10年减4个月算的106000/116=每月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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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5-16 15: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补提4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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