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届挂靠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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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5-23 13: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接收条件:1、国家统招生,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具有硕士学位; 3、(适应范围:2011年毕业生,包括10,09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二、接收材料:1、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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