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披露:广西政府庇护“广屋”疯狂诈骗调查报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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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1-1-8 0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房地产信息网独家报道]日前,广屋诈骗案南宁受害者向本网编辑提交了他们近期收集整理的《“广屋”涉嫌合同诈骗新闻调查报告》,并表达了他们誓要追查到底的决心,也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本人作为被广屋打手追杀躲避外地的受害人之一,转发《调查报告》原文如下:
  
  一、受骗市民报案、警方出击、立案侦查。
  
    2006年6月11日《南国早报》、《广西当代生活报》相继曝光“广屋置换”涉嫌合同诈骗,被南宁警方立案侦查,受害者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报纸披露,广西广屋房产置换公司(以下简称广屋)作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在代理客户买卖房屋时“两头吃”,买房者交了钱没能过户,卖房者过了户没能拿到钱,更蹊跷的是有一部分与客户成交的买房人或卖房人竟然是广屋的员工,现在这些员工因拖欠银行按揭款已被银行告上法庭,致使客户一方面,房子面临着被银行拍卖的境地,另一方面,房款却拿不到,人财两空,房子没有了,十几、二十几万的房款又追不回。自今年3月份以来不断有客户涌向广屋追讨房款,王某等7位客户屡次向广屋催讨未果,6月8日愤而向南方警方报案。
  我们连日来调查采访,发现广屋公司在广西各地涉嫌诈骗的客户有70~100人左右,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仅南宁市买卖房屋被骗者有53人,715.1万元,现在广屋人去楼空,广屋公司大门紧闭,法人黄庆红、岑庆夫妇在逃。广屋用什么手段和方法骗取客户的信任,客户如何落入广屋的圈套,相关部门如何监管广屋,随着我们深入调查,广屋置换涉嫌合同诈骗的内幕浮出水面。
  
  二、广屋房产中介“两头吃”,市民买卖房屋被“套牢”,广屋涉嫌非法占有客户房款。
  
    1、买套二手房发现“有诈”,付清29万元房款房子未能过户,卖方李晓佳竟是广屋员工,李晓佳因欠银行按揭已被告上法庭,29万元房款被广屋非法占有。
  
    今年5月15日,黄女士通过“广屋置换”购买了南宁市教育路一套二手房,根据卖方李晓佳的要求,她一次性将29万元购房款交给了“广屋置换”,委托广屋置换购房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为李晓佳说她购房要到2007年5月才满两年,如果现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黄女士必须交纳5.5%的营业税,为了节省5.5%的营业税,买卖双方约定2007年9月30日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承诺任何时候只要黄女士负担5.5%营业税,李晓佳立即解押过户给黄女士,黄女士很快搬入了新家,不料,几天以后,一篇报道让她的心悬了起来。5月19日《广西当代生活报》透露“广屋置换”拖欠10多名业主130多万元房款。黄女士不禁担心,自己交纳的29万元购房款是否安全。而且国家出台新政策规定2006年6月1日起购房未满5年出售的要交纳5.5%营业税,第二天,她向“广屋置换”要求立即办理过户手续,黄女士自愿承担5.5%营业税及一切过户费用,但广屋与李晓佳拒绝了,黄女士退而让步为签定补充协议,若到期无法过户,“广屋置换”不仅要返还29万元房款,逾期还要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协议拟好以后,卖方李晓佳称马上要去桂林出差,回来再补签。随后几天,黄女士多次试图联系李晓佳签协议,而李晓佳总称没空,也见不到人。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女士在“广屋置换”的办公室墙上发现一份员工小灵通话费表,她惊奇地发现李晓佳的电话竟然也在其中。黄女士通过中国电信查到李晓佳的电话是由广屋开户并托收话费,难道李晓佳是广屋的员工?黄女士担心其中有诈,不想再做这笔买卖了,她提出单方违约,自愿承担违约金5000元,并扣除800元中介费,希望尽快把余款284200元拿回来,但广屋派出签约部的刘芊里助理推说找不到李晓佳,而且声称已支付5.5万元房款给李晓佳,并由财务科陆源武出示李晓佳签收的5.5万元收据,至于黄女士所交的23.5万元房款,目前还在广屋的帐户上,比较安全。当黄女士质问刘助理,李晓佳是否是广屋的员工,刘助理否认此前认识李晓佳,一口咬定李晓佳不是广屋的员工。
  
    此后李晓佳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黄女士通过物业公司查找卖房给李晓佳的原房主古某,古某称2005年4月将该房以29.5万元卖给李晓佳,李晓佳2005年5月即办好过户手续,并领取房产证,同时李晓佳将该房按363696元评估,向光大银行新民支行贷款251000元,银行2005年5月已放贷但李晓佳一直拖欠她的房款未付,经她多次艰辛追讨,到2006年2月才支付完29.5万元房款给她。黄女士马上电话联系光大银行新民支行主管信贷的张某,张某证实至2006年5月李晓佳已欠交按揭4个月了,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拍卖李晓佳的房子,得知这一消息黄女士马上赶到广屋找到刘助理,要求中止与广屋的购房合同,请广屋马上将户头的23.5万元退回,另外广屋已支付李晓佳的5.5万元房款,黄女士将通过法律途径向李晓佳追讨。即使这一合理要求,广屋刘助理也拒绝了,理由仍是找不到李晓佳,未经李晓佳同意不能退回购房款。
  黄女士先后到南宁市房产局产权科办公室、南宁市工商局投诉,房产局说不属他们管理范围无法解决。市工商局第五工商所接受黄女士的投诉后一直没有回执,也没有任何回音,黄女士通过电话向该所苏所长再次投诉,但苏称只能协调纠纷,无法为你追回房款。此后不了了之。
  
    6月9日,黄女士在广屋的财务室发现一摞员工考勤卡,上面密密麻麻盖着“李晓佳”的印章,原来,卖房给她的人——李晓佳,竟然是“广屋置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李晓佳究竟住在那里呢?为了找到李晓佳,黄女士到房产局查档发现李晓佳名下有三套房子,全部是2005年5月左右按揭购买的,除了卖给她的教育路房子外,另外两套房子一套在衡阳路百万庄,另一套在新竹公寓。百万庄的房子是毛坯房,无人入住,新竹公寓的房子物业公司声称新房主李晓佳一年多没有来住过,原房主姓王,是一位教师,并提供了王老师的电话。经联系,王老师告诉黄女士说新竹公寓的房子按31.8万元卖给李晓佳已一年多,李晓佳至今仍欠她18.5万元房款,而且李晓佳已将房子抵押给中国银行建政支行贷款26万元,现在李晓佳因欠交按揭款半年,已被银行告上法庭。
  
    黄女士与王老师碰头后才知道广屋与李晓佳串通诈骗了她们。李晓佳是广屋的员工,由广屋操作李晓佳以假房东的身份买卖房屋,诈骗客户的房款,警方介入调查广屋后,李晓佳已“人间蒸发”,黄女士电话联系到李晓佳的未婚夫罗某,罗某承认李晓佳已在广屋工作五年,受广屋操纵欺骗客户,并声称李晓佳没有收过黄女士5.5万元,李晓佳签名的5.5万元收据可能是别人仿冒的。现在,李晓佳因欠交按揭款被三家银行告上法庭,李晓佳已列入银行不诚信黑名单,所有信用卡已被银行冻结,罗某哀叹:“李晓佳这辈子完了”。
  
    黄女士原打算花29万元买套二手房给父母安度晚年,父母拿出积赚多年的血汗钱才凑够29万元,如今房子被银行拍卖,交给广屋的29万元房款广屋拒不退回,广屋公司人去楼空,法人黄庆红不知去向,李晓佳下落不明,29万元血汗钱很可能打了水漂,她年迈的双亲知道真相后多次哭昏过去,父亲心脏病复发,前几天母亲因血压升高,精神恍惚而滑倒,造成左肩粉碎性骨折,全家陷入一场购房恶梦。
  
    黄女士认为,按2001年建设部97号文《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屋与李晓佳已涉嫌触犯法律。黄女士统计仅南宁市像她这样交了购房款给广屋,房子仍未过户但购房款已被广屋骗走的共有21人,涉案金额286.93万元。
  
    2、房子卖掉一年多,房款还差18.5万元,保管在银行的房地产买卖契约竟是伪造的,广屋涉嫌骗贷。
  
    2004年2月,王老师欲将新竹公寓的一套面积134m2的房子卖掉,她在南宁市二手房交易中心发布售房信息,4月,广屋一位业务员与她联系,告诉她有一位李晓佳女子愿意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以31.8万元购买她的房子。而且李晓佳负担所有过户的费用及中介费,2004年4月22日,王老师与广屋签定了委托售房合同,约定成交价为31.8万元,首付20%,余额2个月内付完。当天广屋支付给王老师63600元后,王老师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广屋,但直到去年12月广屋只给王老师的帐户存入3000元房款,剩余的房款却没有到帐。王老师提出,如果没有钱给她就把房产证还给她,广屋声称房产证已经过户了,无奈之下,去年12月20日王老师到广屋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广屋同意今年1月20日前把剩余的25.44万元房款付清给她,但之后她只得到1.25万元。经与广屋协商,王老师又做出了让步,在今年1月25日到该公司签订了第二份“补充协议”同意广屋以每月分付3.5万的方式,在今年7月前将所欠的20万元房款付清,但广屋再次失约,除第一个月还了2万元后就再没有下文了。王老师说,因为两份补充协议都不能履行,广屋已无诚信可言,她越来越担心自己的房款可能已被广屋骗取。
  
    更让人吃惊的是房子过户后,李晓佳以此房做抵押,2005年6月从银行拿到了26万元的贷款,但王老师至今还有18.5万元的房款没有追到手,因为有6个月没有还按揭,李晓佳目前已经被银行起诉了,房子面临被拍卖的危险。至今王老师未见过李晓佳,李晓佳也不向王老师要房居住,广屋声称李晓佳全权委托他们购房没必要双方见面。王老师到银行调查发现,保管在银行的她与李晓佳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根本不是她本人签名,而是别人冒仿她的签字和按手印,而房子成交价格由31.8万元变成了40.5万元,是谁冒充她的签名?是谁把成交价改为40.5万元?而李晓佳的贷款单上授权银行将26万元贷款直接付至广屋的帐户。为什么贷款到了广屋的帐户,广屋不支付给王老师呢?王老师怀疑广屋与李晓佳串通,利用她的房子作为诈骗工具,伪造她的签名,抬高房价向银行骗贷。王老师统计仅南宁市像她这样卖了房子,广屋还欠房款的有32人,共428.17万元。
  
    3、隐瞒真相,广屋老总扮演买房人,骗取卖方15万元房款。
  
    傅先生去年9月委托广屋出售他位于滨湖路的111m2的一套房子、傅先生称只要能卖28万元就可以了,不久广屋的业务员称有一位名叫林思聪的人愿出29万元购买他的房子,9月15日傅先生与广屋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约定成交价29万元,傅先生将房产证交给了广屋。大约到了11月广屋付给傅先生3.3万元首付款,到房产局办证窗口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林思聪通过银行评估该房为32万,贷款22万元,广屋向傅先生承诺银行放贷10天内即2006年1月10日付完房款。
  
    去年12月底林思聪的贷款到了广屋的帐户上,傅先生按约定于2006年1月10日去向广屋要房款,但广屋一拖再拖,今年傅先生几乎每天都到广屋追钱,广屋像挤牙膏一样有时给几百,有时给一、二仟,至今还欠他15万元房款。
  
    自始至终,傅先生一直没见过买房人林思聪,林思聪也没来看房、要房,甚至办理产权过户林思聪也没有露面,傅先生多次追问广屋业务员,林思聪在什么单位上班,要求见买房人林思聪追要房款,业务员说林思聪很忙,经常出差不在南宁,不知他电话,不知道在什么单位上班,他已全权委托广屋购房。奇怪的是,傅先生每次到广屋追钱时,都听到许多业务员议论某某事情要请示林总,终于有一天傅先生问某广菀滴裨绷肿芙惺裁疵?盅剑?滴裨贝鹆炙即稀?br>  
    为什么广屋故意隐瞒买房人林思聪是广屋南宁分公司老总的真相?傅先生还了解到林思聪不仅是广屋的老总,而且担任广屋的法律顾问,许多到广屋追讨房款的客户告诉傅先生,他们与广屋的纠纷都是林思聪出面协调,今年5月林思聪还与他们面对面承诺广屋保证偿还客户房款。6月初林思聪再也没有在广屋露面,据传因无法承受广屋的诈骗恶行,愤然辞职离去。
  
    4、卖房养老美梦落空,广屋诈骗林某夫妇卖房款30.2万元。
  
    林先生夫妇原是某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企业为已满30年工龄的职工在南宁市秀山花园购买房屋一套作为职工福利房,按规定林先生夫妇分得一套福利房,考虑到退休后的养老问题,林先生决定卖掉福利房,另购一套便宜的小房居住,卖房余款留作今后养老。去年12月26日林先生与广屋签订委托售房合同,今年元月17日广屋称有一位女子叫覃小芸愿意以38.5万元价格购买林先生的房子,但每次看房、订合同均由一位男子出面,该男子自称是覃小芸的弟弟,覃小芸一直不露面,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林先生将房产证原件交给广屋业务员覃梅芬,广屋承诺10个工作日内首付7.7万元,60个工作日内(即2006年4月14日前)付完全部购房款。2006年2月15日覃小芸以过户的房产证抵押向银行申请31.2万元贷款,但广屋至今仅给林先生7万多元,尚欠30.2万元房款。此后林先生才得知覃小芸是广屋员工,该男子并不是覃小芸的弟弟,林先生妻子周女士为了向广屋追讨30.2万元房款,天天以泪洗面,导致血压升高,心律失常、精神几乎崩溃,如今夫妇二人租了一套没有卫生间的20平方米单房免强安身。广屋人去楼空,讨债无门,卖房养老美梦落空,夫妻抱头痛哭,欲寻短见,闻者无不心酸落泪。
  
    5、45万元巨款买房,10万元豪华装修,拟择吉日搬迁入住,惊闻银行要拍卖收房,买房者被广屋深度套牢!
  
    陆先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欲购买一套高档商品房居住,2006年4月14日陆先生委托广屋购买青秀山庄一套145m2的房子及21.1m2车库,卖房者是陈燕,双方约定成交价为45万元(含过户费、中介费),当天陆先生一次性将45万元转入广屋公司户头,广屋承诺负责该房屋及车库解押,6月20日前办理完过户手续,陆先生经常电话询问陈燕是否已办理解押,广屋答复还在筹钱,陆先生以前一直未见到陈燕,在陆先生的强烈要求下,5月23日陈燕终于与陆先生见面,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意陆先生装修房屋,如到期过不了户,全额赔偿陆先生的装修款。陆先生投入10万元豪华装修,3万元购买高档电器,当陆先生发现车库的房产证上产权人名字是广屋的法人黄庆红时,陈燕说黄庆红已将车库卖给她,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后陈燕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广屋声称不知陈燕住什么地方,找不到人。案发以后陆先生查明陈燕是广屋明秀分店的经理,受广屋操纵扮演假房东。前几天,陆先生拟择吉日入住新居时,突然听说陈燕因欠交银行按揭,即将被银行告上法庭,惊闻银行要拍卖收房,陆先生如五雷轰顶,45万元买房,10万元装修,3万元高档电器,即将属于他人,陆先生已被广屋深度套牢,拖入痛苦的深渊。
  
  三、合同诈骗早有预谋,广屋诈骗的手段及方法大起底
  
    广屋两年前就开始预谋合同诈骗,广屋招聘一批法制观念淡薄,贪图小便宜的人做业务员,搜罗一批曾在部队、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工作过的人担任广屋部门经理,聘请律师精心设计诈骗圈套,并租下同开大厦二楼做总部办公室,广屋南宁总部办公室1100平方米,豪华装修,广屋在南宁市的主要街道设立20多家分店,经常在媒体发布售房信息,并派出大量业务员到处收集房源,广泛撒网?鋈÷蚍炕蚵舴靠突В?苑课葜薪榈暮戏ㄉ矸菅诨ぃ?罅空┢?突Х靠睢7治鏊?惺芎θ说牟牧希?颐欠⑾止阄菡┢?氖侄魏头椒ü槟善鹄粗饕?辛?郑?br>  
    1、骗买房人的手段之一:当有买房人委托广屋购房时,广屋要求买方将购房款汇入广屋户头,由广屋保证买房人购房款的安全,但卖方是广屋的员工,卖方的房子已抵押给银行贷款,卖方实际是广屋操纵下的假房东(假房东当初贷款买房及现在每月的按揭款由广屋负责)。广屋既不到银行为卖方解押将房子过户给买方,又拒不退回买房人的购房款。现在广屋已无钱为卖方交纳银行按揭,卖方房子面临被拍卖。买方的购房款就这样被广屋骗取。广屋推托的理由是找不到卖方,无法办理过户,实际上卖方在广屋的授意下故意玩失踪。
  
    2、骗买房人的手段之二:当卖方是真正的房东时,广屋要求买房人将购房定金交给广屋,由广屋支付给卖方,但实际上广屋既不支付购房定金给卖方(真房东),也不为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明目张胆诈骗买方的购房定金。推托的理由是目前还办不了过户手续,往后拖一、两个月即可,此后遥遥无期。
  
    3、骗卖房人的手段之一:广屋平时到处收集房源,当有人想卖房时,广屋即令某员工粉墨登场扮演买房人,由广屋支付小额定金给卖方骗取卖方房产证,并迅速为买方(广屋员工扮演的假房东)办理过户手续,然后持假房东的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同时请评估公司虚高房价尽最大可能多贷款,并约定贷款汇入广屋户头,但广屋收到银行的放贷款后,不按规定支付给卖方,非法占有卖方的房款,推托的理由是找不到买房人,没有买房人的电话,联系不上买房人,实际上买房人是在广屋的授意下故意玩失踪。作为卖房人面临房子已卖出过户,但大部分售房款没有到手而是落入广屋的腰包。更令人发指的是买房的假房东拖欠银行按揭款,房子面临被银行拍卖。
  
    4、骗卖房人的手段之二:当有真正的客户要买房时,广屋支付卖方小额购房款骗取卖方房产证,并催促买方将购房款汇入广屋户头,广屋为买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方持新办房产证入住新居,但广屋没有把买方已交纳的购房款支付给卖方,卖方的房款就这样被广屋骗取了。推托的理由是公司经营资金困难,暂时挪用拖欠。
  
    5、采取拖的手段:当客户向广屋追讨房款时,广屋信誓旦旦,保证归还房款,并与客户签定还款协议,尽量拖延,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还款协议一签再签,房款还是没有完全归还,对外却称合同正在履行。
  
    6、转移资产,逃避法律制裁。当房款拖欠日久,客户不再相信广屋的还款承诺时,广屋往往鼓动客户向法院起诉讨回房款。其结果为客户起诉打赢官司,法院却无法执行,因为广屋房产置换公司负债累累,早已资不抵债。某知情人揭露,实际情况是广屋另外成立了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屋投资有限公司,由黄庆红丈夫岑庆担任主要股东和执行董事,广屋房产置换公司诈骗的上千万房款大部分已转移至这三家公司,购买了防城港市海港明珠花园(已付1220万元买下,但200多套房子大部分已抵押了,剩下67套未抵押,现已被警方冻结)、桂林蓝希商厦(成交价2000多万,已交定金100万元)、罗城县城中商场(成交价300多万,已付款100多万元)、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贵港资产债务包(成交价900万,已付205万)等,甚至岑庆还花250万元购买南宁大自然花园一栋占地790m2、建筑面积435m2的独立别墅,购买豪华小车多部,黄庆红、岑庆夫妇为自己的姐姐、哥哥、妹妹购买多套房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她夫妇诈骗房款的客户却生活困难、身心俱焚、欲寻短见。南宁市房产局周局长告诉我们,有一位广屋的受害者丈夫患癌症因经济困难她决定卖房救夫,但委托广屋售房后,买方已交完房款给广屋,但广屋不付款给卖方,导致卖方带着病危的丈夫租房居住,现在不仅没有钱给丈夫治病,连生活费也没有了。广屋诈骗恶行千夫所指!
  
  四、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广屋诈骗有恃无恐、随心所欲,长达两年多。
  
    自2003年8月起就有客户投诉被广屋诈骗房款,但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5年以来投诉越来越多,广西的电视、报纸曝光广屋拖欠客户房款不下十次,但未见任何部门对广屋采取措施。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被广屋骗走,受害者向广屋讨债既艰辛又无奈,甚至受到广屋雇佣的打手恐吓、追杀。愤怒的受害者多次聚集到广屋总部追债,甚至与广屋的员工发生肢体冲突,110民警、向阳派出所多次出警,事态越来越严重,已出现社会不安定的隐患。
  
    受害者代表黄女士先后向南宁市房产局、南宁市工商局、南宁市政府反映情况。房产局产权科答复按规定广屋取得工商执照后应到房产局备案登记,但多次催促广屋也不来登记,广屋一直是在违规经营,但房产局没有执法权,只能教育广屋,不能处罚广屋,也无权吊销广屋的执照。黄女士问既然广屋违规经营,为什么给广屋在房产局一楼房产交易大厅设摊点经营?为什么广屋代理大量的二手房买卖过户在房产局办证窗口办理?房产局不给广屋设摊点经营,不受理广屋中介的房产过户,广屋就无法诈骗我们的房款。产权科一位男同志否认交易大厅有广屋设摊点,否认为广屋代理的房产中介过户,实际上直至2006年6月30日,在南宁市房产局交易大厅仍设有广屋房产置换摊位,约占15平方米左右,房产局物业办公室的人告诉黄女士广屋已经拖欠几个的摊租不交了。有不少受害者正是在该摊点委托广屋买卖房屋的。受害者隐隐约约感到房产局在推卸责任,似乎明知广屋诈骗,也无可奈何,无计可施。果真如此的话,广屋长期有恃无恐的诈骗,而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也就找到了答案。受害者代表黄女士到南宁市工商局第五工商所投诉(主管南宁市房产交易纠纷),该所苏所长答复我们只能协调纠纷处理,不能为你们追回房款,与黄女士同样的四位受害者也到该所填表投诉,但至今没有任何回执及回复。黄女士质问:作为普通老百性,我们看到广屋有工商局发的合法执照、悬挂有工商局颁发的诚信经营牌子,才放心地让广屋代理中介买卖房屋,现在广屋骗了这么多人,为什么仍悬挂诚信经营牌子?在黄女士的强烈要求下,2006年6月2日该所派人将广屋的诚信经营牌子摘下。黄女士多次追问苏所长,为什么不对广屋进行行政处罚?为什么不吊销广屋的执照?苏答复说:“我们几个部门碰头研究过,认为达不到吊销执照,再说吊销执照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如果吊销了,你们连债主也找不到了”。天啊,工商局不仅监管不力,而且不作为!如果不是南宁警方介入立案调查,还不知道工商局为广屋保驾护航到何时?黄女士反问苏所长,如果工商早日吊销广屋的执照,我就躲过了被广屋诈骗(2005年5月15日交给广屋29万元购房款)。苏所长哑口无言。
  
    广屋的水究竟有多深?为什么广屋随心所欲诈骗长达两年多,诈骗人员众多,数额上千万,却没有受到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是谁充当广屋诈骗的保护伞?是谁在包庇、纵容广屋?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五、房产中介市场混乱,广屋有机可乘。
  
    广屋涉嫌诈骗被南宁警方立案侦查后还有一些受害者报案声称被其他的房产中介公司诈骗房款,其诈骗手段与广屋如出一辙,但人数及金额不大。一些正规诚信经营的房产中介公司受广屋事件影响,如今生意一落千丈,难以维持。他们强烈要求尽快将广屋这一害群之马清除出房产中介队伍,恢复南宁市房产中介市场的秩序。
  
    为什么客户这么轻易地将房款交给广屋呢?广屋是如何骗取客户的信任呢?房产中介业内人士揭秘说,广屋利用了三点:一是买卖双方互不认识,信息不通,为防被骗只好找中介代理,将房款交给广屋,确保安全成交。二是房产解押、贷款、产权过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广屋利用这一时间差达到了诈骗的目的。三是目前南宁市房产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没有规范的蓝本,广屋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因人因钱而定,有些甚至是互相矛盾、不平等和无效合同。一些水平不高的客户不易察觉合同中的陷井,一旦被骗,起诉广屋十分困难。
  六、广屋关门、法人潜逃,受害者何时能追回血汗钱。
  
    2006年6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对广屋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察,6月17日广屋南宁总部因拖欠同开大厦房租、水电、物业费20万元而被房东关门收回房子,随后几天南宁市20多家广屋分店全部关门停业,铺面贴出转租广告,广屋的员工纷纷关机、停机,联系不上,法人黄庆红及其丈夫岑庆不知去向,受害者到黄庆红、岑庆案发前居住过的青山新兴苑34栋602房、长岗路住所、天湖饭店查找都未见踪影,手机也已全部停机,到黄庆红家乡罗城县、岑庆家乡贵港市追查也不见人,甚至一位自称是黑社会头目的人几次打电话给黄女士说黄庆红、岑庆向他借了几百万元高利贷不还,因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他不敢向警方报案,也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派20多个打手日夜兼程追杀黄庆红、岑庆,希望黄女士转告所有广屋受害者,一旦发现有线索,立即报告给他,南宁市某拍卖公司也登报寻找黄庆红、岑庆前来履约,南宁市某股份制研究所卖一栋楼给岑庆,岑庆尚欠该研究所180万房款,研究所的员工到处打听岑庆夫妇的下落,南宁法院及南宁警方多次传询黄庆红、岑庆未到。案发已经一个月了,受害者没有找到黄庆红、岑庆潜逃的线索,抓住两人犹如大海捞针。现在受害者讨债无门,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在痛苦中等待,唯一的希望寄托在警方早日破案,据说警方搜查广屋的当天,广屋户头上仅剩100元,受害者很害怕广屋资不抵债,已成空壳,即使破案,也没有一分钱偿还受害者,这将造成受害者全家一生的痛……
  
    如果两三年,甚至八年十年也抓不到黄庆红、岑庆,警方无法结案,受害者希望市党委、市政府同意民事先行,出面拍卖警方已冻结的广屋的资产偿还受害者的血汗钱。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众多受害者痛苦的惨状,看到受害者无助的目光,南宁警方感到了肩上的责任。据悉,广屋涉嫌诈骗的房产及尚未抵押的资产已被警方冻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庆红、岑庆已被网上追捕、边境控制、禁止出境,他们已成丧家之犬,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走不出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我们坚信党和人民政府一定会为受害者主持公道,禀公执法,南宁警方一定会尽快拿下广屋诈骗案,将广屋诈骗案办成铁案,移交检察院、法院,将广屋诈骗案的主犯及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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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字,难。广屋的那些房产以我来看大多早就借其公司员工的名义假买下来,并以旗下员工的名义向银行骗贷借以周转,故原业主是很难得回房钱,政府部门扣下的房屋,首先要还的也是银行。因为那些房屋已不是原业主的名下,而是广屋公司利用自已公司的名义假买了下来,公司一完,贷款没法还,银行自然要求法院拍卖,而得来的钱只能先还银行,就算是还有钱留,也不会有多少,而这笔钱也是不会在给广屋原公司的员工,自然是国家没收,而业主的钱只能说去找广屋公司的老总要了,但广屋的老总那里还有钱还。故只能说这笔钱是打水漂了。如猜得不错,那原来的业主是没什办法的了。所以说卖房或买房要慎重,最好不要贪小利而失大。但主要的是国家的法规有漏洞,而一些不法商人的心也过于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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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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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哪一天我有权了,我可能也一样,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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