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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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7-21 09: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西安一所私办学校上学,因学校无硬件设备。两个月前分到一家印刷厂实习,学校和厂里协商条件是:没工资(但能分到机器上),管吃管住(一天管中午,下午两顿饭。早上自己买,厂里每月给100元吃饭补贴)。一天晚上上班不小心把右手中指加了,现在中指和无名指,食指一样长。厂里把病看了,现在还在治疗中。

我入学时买了保险(自己掏钱买的)。现在厂里和学校都说保险金该给厂里,这合情合理合法吗?
厂里还说我有责任,说我违章操作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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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1 09: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保险的受益人是谁,估计是你的名字,那当然保险金应该给你了。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不能按照工伤来对待,也不属于劳动法范畴,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具体责任大小和赔偿多少,由法院来判决就好。违章操作有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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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1 09: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金是你的,谁都没有权利要,即使是国家都不能查封和冻结的。你在厂里实习,厂里也是要负责任的,按说不光要给你报销医药费,还需要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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