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波的大龄女教师,满30周岁,并且是剖腹产,根据新劳动法和宁波的相关政策,我可以休多长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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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7-24 14: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相关条款5.4.1 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5.4.2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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