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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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8-7-23 14: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骑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此时,一辆无牌无照大货车超过我后右转拐弯,我躲避不及与之相撞.后住院治疗花费12000元,误工费等费用10000元.交警认定双方各负50%责任.我的住院费用1万以内由对方承担.一万以上由双方各承担50%.这个判决是否合理,
机动车无牌无证,并且没有交强险,我由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所以交警叛各负5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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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3 14: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合法。对方虽无牌照,但是这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本次事故主要是因为你在机动车道上骑车。而交通事故认定主要看谁违反了道路通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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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3 14: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合理,虽然对方无牌照,但是他没有违章,你骑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本身就是违章,所以这个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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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3 14: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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