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回 原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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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7-25 1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本人户籍A城市,在B城市读书,高考报考也在B城市,大学入学时,户籍从A城市迁出,档案从B城市迁出。四年以后。
1.如果我没找到工作,规定学校要保留本人档案2年,2年之后,如果没有找到档案接收单位 就把档案打回生源地。请问,这个生源地是指A城市 还是B城市。
2.如果我没找到工作,我又想户籍直接回原籍,我的户口回到了A城市,那我的档案可以应我的要求迁至A城市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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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5 1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1、生源地是你参加高考的城市,也就是B城市。2、即使你的档案不能直接被学校发回A城市,你也可以到A城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通常叫xx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一个人事代理手续,那样,A城市的xx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作为你的接收单位,为你出具《接收函》,你持此函办理改派手续后,就可以将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A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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