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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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8-7-27 20: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接了一铺面 我算是第三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只是续第一承租人合同 (合同上边写该铺面不可以转租 ) 铺面是第二人转给我的 他说此铺面房东说可以转租 我叫他找房东来 他假装和房东联系后说房东出差 要等一星期才回来 我说等房东回来我在接 但是他说他很急 所以我就和他之间写了一个协议 我先付他一半的钱 另一半等房东回来再付 若遇到房东那边的任何问题 他要退我全部费用 接手后我就联系装修的公司 他们看了后我交了前期定金2000 晚上我觉得不放心 就打了一个电话给房东 但是房东说他现在只认第一承租人 其他一概不认 谁接那个铺面就要如何如何 我就联系第二承租方 他说叫我不要急 他也在联系房东 到第二天 就发了一个叫我找第一承租方后他们就再也联系不上 电话关机的关机停号的停号 装修也没有搞成 后来两天也一直联系不上 我比较急 铺子上边就只有一个他没有办多久的营业执照在 现在我已找律师查到他身份证 是本地人 有房屋 我去他房屋找他希望他可以和我协商处理 但是房屋已经出租给人家 无奈之下 我就去铺面上边把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处理掉了 想减少点损失 随后房东把房子收回去了 我明天就准备起诉他材料都已经写好 之前一天 不知是在那里听到撒子他主动联系我说 他手机掉了 表示可以退我的钱 但是铺面上边的东西 要我还给他 我就想在此问一下 ````1.房东现在不认他 只认第一承租人 他现在非法带欺骗的转给我 铺面上边的东西他还有没有权利追回 ?(所有东西没有清单.他说我处理东西有人看见 他找人做证可行吗 还是只认清单证据)
2.我现在起诉他 我就想追回我当时付他的钱和 装修的钱 (人家现在不退) 这是不是合理 ?
3.这起纠纷案件我做为当事人 我是一定要赢吗 (我律师这样说的) 希望你们帮助我 谢谢! 希望你们帮助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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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7 20: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合同法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违背对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另依据合同法42条缔约过失责任条款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事实情况,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如欺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可以说房东也是受害人,第一承租人违背合同私下转租房屋,房东的权利也受到了侵害。他们之间的合同当事人是房东和第一承租人,因此房东只认第一承租人是合法的。对方构成违约(也可以按侵权处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在受欺诈无法找到对方的情况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将铺面的东西处理掉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无需承担责任。反而是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打官司需要的是证据充分,若能证明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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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7 20: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遇到的案子很复杂.首先,从租赁关系的角度来看,你不属于此租赁关系中的任一一方当事人,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第一承租人,因合同载明不得转租,不得转租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租,如果转租,承租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可随时收回房屋.故房东行为无过错.其次,你与合同一方当事人,即第一承租人无直接关系...再次,与你有关系的第二承租人对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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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7 20: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没有经过出租人(即房东)的同意,转租无效。因为转租给你的人谎称房东同意,这是欺诈。本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可撤销合同应该双方返还财产,对方有过错,要赔偿你装修等损失。这合同法有具体规定,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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