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并且现在他把门锁换了,我可否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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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7-27 22: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有一对双胞胎女孩,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没有生男孩.现在这对女孩在我这,他不闻不问,也不给生活费.还换门锁,我带着孩子无家可归,这点可不可以告他?还有我因为带孩子欠了很多外债,怎样才能找他要钱,还给人家,并支付我抚养费,我有工作,但工资菲薄,请问可以告他什么吗?
房主是他爸爸,借的外债是花在孩子身上的外债,用与孩子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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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7 22: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告他法律规定 他对孩子有抚养权房子要看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他父亲的私有财产才能决定你的债你没说清楚 你是为什么会有外债是什么原因孩子的原因还是什么原因。。说不清楚, 不好定结论如果是因为抚养孩子的原因 那么他肯定也要给钱的最好找懂法律的人问下你这样的情况如果上法庭的话法庭也会偏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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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7 22: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婚前没有做双方财产鉴定的房子如果是双方其中一方父母出资的,法律鉴定为赠予双方的财产。第二:无论离婚与否双方都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再未离婚前 为小孩的费用支出 法律怎么鉴定 我还真不清楚 不好意思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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