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人入室不问青红皂白持刀将他人头部砍伤,法律上他犯了什么罪?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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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8-7-29 06: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一人入室不问青红皂白持刀(一尺长的砍刀)将他人头部砍伤(刀口长5cm左右),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法律上他犯了什么罪?
这个人因为一条狗的死亡,进屋什么也不问,直接举刀就砍,嘴里口口声声说:我要杀了你,我要捅死你。伤势有外伤也有内伤,额头上箭头型三角伤口,伤口分四瓣应该是钝器伤,最长的一瓣有3cm.累积长度应该超过6cm左右,内外缝合20多针,右前臂两处直线型刀口,分别长约5cm左右,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左肩及后背多处被刀砍形成钝器伤。
首先,我想知道他够不够上刑事案件?
这样的伤情够轻伤害吗?
如果够,他能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请说的详细些?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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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9 06: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 你说的伤情,如果你说的伤口长度准确,不能定为轻伤,应为轻微伤。二、轻伤以上的伤害案件,才可以够上刑事案件。三、你说的情况公安机关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行政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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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9 06: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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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9 06: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犯罪了,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这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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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9 06: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看动机目的和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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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9 06: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什么目的了,如果是为了私仇,可能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如果是为了抢东西,应当定为入室抢劫,抢劫罪.也可能是故意伤害和盗窃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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