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期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但房产合同是一方的姓名,房屋是否属共同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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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7-31 00: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此为再婚家庭,各自带一子女。
2、两方协商各占50%。
3、当一方去世,另一方年老,居住在房屋内,另一方子女拥有50%房产权,要求分割房产,另一方如何保障自已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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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31 00: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说来看,买房时双方只要有证明或协议是共同出资,房产合同名字是谁无关紧要,都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再婚家庭,又各自带一子女,且两方协商各占50%。也就是说两位老人去世后,双方子女各分50%。像你说的情况,暂时是不能去分割财产的,婚姻法,继承法,里有详细规定,在老人没有去世或没征求老人同意,私自处置老人财产都是违法的。如你征得老人同意,那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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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31 00: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你的另一半,事先商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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