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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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8-2 22: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原籍山东因结婚户口迁往妻子户籍所在地湖南,现已离婚。原籍派出所要求湖南哪里的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与无犯罪证明,证明拿到后原籍派出所开了相关证明到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可是市公安局不予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只有三个条件:1.在本市有房产证明(我是农村户口,农村的房子是不具备房产证明的)。2.要娶本市的妻子。3.60岁后迁回。这三条我都不符合,难道就不能迁回原籍了吗?请各位给予相关的意见或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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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8-2 22: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迁回原籍的。你们市的户籍规定不能与省级,也就是上一级的居民户籍证明的法律条文相冲突。建议你可以到上级主管部门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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