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建筑专业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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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8-18 15: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生对象:招收应届高中(包括职高)毕业生,参加高考(包括对口高考)分数过线。(一)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五)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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