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东山区,现越秀区)档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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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8-19 20: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广州生源,07年毕业,现在档案在南方人才市场,一直没有工作,由于超过2年系要交保管费的,我现在想把档案提取出来,请问我可以将档案交给哪个部门保管?是不是免费?证明由哪个部门开?
东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区所属街道?
最好有联系电话以及地址
谢谢!!!
我问过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是不保管档案的,只能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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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8-19 20: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本人的档案就自己保管,跟证件放在一齐不怕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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