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哥哥姐姐们,中国现在的生育政策有改变吗?未婚先生,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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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5-20 14: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胎生育证是在依法领取结婚证以后提出申请办理的,如果年龄不够,不能合法生育。虽然我国各省对于第一个子女的限制很少,但也不代表没有处罚的依据,下面我列举5个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对无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罚依据。1、《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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