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三天。可是第五天还没放出来我朋友因为偷东西,17号到拘留所。我应该怎么办?在上海。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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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5-21 20: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治安拘留是派出所给的治安处罚建议,转到分局后跟据案情,公安分局有权重新裁定位刑事拘留的。这个是会通知家属的,但你作为朋友,公安机关是没有义务通知你的。盗窃的话,主要要看盗窃物品的数额,超过法定限制的,是要按照盗窃罪做刑事处罚的,也就是要判刑蹲监狱的。这个标准每个地方不一样,你可以根据你朋友偷了多少钱,获价值多少钱的东西,再问一下你们当地盗窃罪立案的标准,就知道了,如果超过标准了,就可以刑事拘留了。关于之前的治安拘留,可能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对被盗物品的价值上,有分歧。派出所觉得不值钱,分局经过鉴定认为值钱。要是想想办法的话,你可以去找个律师,他们有权到分局去询问案情的,你去警察不会鸟你的,必须律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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