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民政局参战退役人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证》为啥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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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5-24 11: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城镇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三属”,城镇复员军人,城镇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随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所在单位无力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困难单位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保缴费减免审批表”,经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困难企业主管局审核确认后,由居住地街道民政办公室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街道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合对象: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 、“三属”、复员军人每人每年享受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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